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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中应该如何取证(家庭暴力离婚怎么判)

在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中应该如何取证(家庭暴力离婚怎么判)-图1

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证据;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如果有相关证据,法院一般都会判离。法院判离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发生家庭暴力可以认定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在离婚时受害方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在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中应该如何取证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文庄律师网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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