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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定肇事逃逸有什么后果(交警定肇事逃逸,行政复议有用吗)

一、

交警定肇事逃逸有什么后果

  交警定肇事逃逸有以下后果:

  1.因逃逸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2.对逃逸的当事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因逃逸致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对于肇事后逃逸的可能使自己行为的性质发生变化,从一般的违法行为转变为犯罪行为,例如,一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如果不逃逸仅仅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则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触犯刑法。

二、

认定为肇事逃逸的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三、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需要赔偿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八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引用法条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五条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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