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民间借贷合同法定的无效情形(民间借贷合同法律法规)

一、

民间借贷合同法定的无效情形

  民间借贷合同法定的无效情形有: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二、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1.借款人返还借款。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文庄律师网提醒,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2.赔偿损失。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追缴财产。

  (1)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

  (2)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走私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

三、

借贷合同的利息最高是多少

  双方约定的借条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合法的利息。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265349.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