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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的法律效力如何(涉外婚姻的法律冲突)

一、

涉外婚姻的法律效力如何

  涉外婚姻的法律效力是基于法律规定登记的,便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我国民法及民法典的一般性原则,婚姻效力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婚姻缔结地合法,我国法院一般认定其合法性。文庄律师网提醒,但我国的法院要求对国外登记结婚的结婚证书进行认证。

二、

涉外婚姻结婚具体有什么限制

  涉外婚姻结婚具体的限制是: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得同外国人结婚。

  1.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

  (1)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的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熟悉机密失效前也不能同问外国人结婚。

  (2)外交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领事馆的外交官。

  (3)公安人员,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4)机关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要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人员。这类人由于违法和犯罪,正在接受发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三、

涉外婚姻需要什么资料

  涉外婚姻需要的资料:

  1.中国公民所持有的证件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所持有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际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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