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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有哪些?(涉外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

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有哪些?

  (一)主权原则。也称追究外国人犯罪适用中国法律的原则。主权是一个国家最高的对外独立的权力。主权原则在涉外刑事诉讼中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国籍不明的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刑事诉讼,一律适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②对国际条约的适用,以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则为条件;③归我国管辖的涉外刑事案件,应由我国司法机关受理,外国司法机关无管辖权;④外国法院的刑事裁判,在我国领域内不发生效力,只有经过我国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或有关双边协定、条约的规定,予以承认才发生应有的效力,或委托办理、或协助执行。

  (二)诉讼权利同等原则。外国人在我国进行刑事诉讼诉讼义务。我国是社会主义独立国家,我们既反对盲目排外,又反对过分妥协。

  (三)使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原则。外国人在一个国家参加刑事诉讼,使用受诉国的语言文字,是世界通用的一条准则。也是我国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内容之一。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是处理涉外刑事案件的一个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刑事诉讼的进行和司法文书的制作都要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如出现翻译等失误,必须以中文本的判决、裁定为准。

二、

刑事诉讼办案期限

  我们的法律当中只有侦查羁押期限,没有审查起诉羁押期限,也没有审判羁押期限;换句话说只有侦查阶段有最长关押时间,到了检察院阶段、法院阶段就没有这个限定了,到了检察院、法院没有羁押期限,但是有办案期限(检察院必须在一个半月之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必须在几个月之内审完),这个办案期限就是他最长可关押的时间;所以我们提到羁押期限仅指侦查(上图红框内时间),后面到办案期限就合二为一了。

三、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

  1、涉外刑事诉讼与涉外案件的刑事诉讼不同。

  2、涉外案件的刑事诉讼(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是指中国司法机关处理涉外刑事案件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涉外案件包括以下两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第7条至第10条规定情形的中国公民犯罪或者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的案件。

  3、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指诉讼活动涉及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需要在国外进行的刑事诉讼所特有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涉外刑事诉讼包括诉讼活动涉及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某些诉讼活动需要在国外进行两种情况。所以涉外刑事诉讼包括涉外案件的刑事诉讼,但又不仅仅指涉外案件的刑事诉讼。

  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虽不是涉外案件,但由于案发时或案发后的一些特殊情况,使得这些案件的诉讼活动涉及外国人或需要在国外进行,比如,(1)目击证人是外国人或者虽是中国人,但诉讼时已身在国外;(2)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国外,等等。对这些案件的处理也属于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以上就是文庄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我国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特有原则有适用中国法律原则(主权原则)、诉讼权利同等原则、适用我国语言文字原则三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文庄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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