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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有哪些终止的方式?(外资企业有哪些公司)

  在很多时候,外资企业会因为多方面的因素而终止企业的继续营业,就如企业在经营不善或者是经营环境恶化、长期处于亏损的状态的时候,如果继续经营下去,就会导致更大的亏损,这是企业就会终止营业,关门大吉了。当然了,不仅仅就这一个问题会使得企业终止。而外资企业终止可以有多种方式,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外资企业终止的方式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主动自行清算;

  2、被工商局处罚吊销营业执照,被迫清算;

  3、不清算,被债权人申请到法院,由法院指定清算;(《公司法》184条)

  4、不经营或停止经营,投资人或管理人员撤离;

  5、将股权全部转让出去,以股权转让方式回收投资或转让投资义务、转让全部债权债务;

  6、以变卖资产方式回收投资,然后进行清算或非法撤离;

  上述几种情形中,除了股权转让方式之外,其他几种方式都将导致外资企业法律人格的消灭,应当依据法律程序进行清算。

  以上文章就是对外资企业终止的方式的详细解答。通过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外资企业终止的方式可以有六种,可以是外资企业自行主动的清算,可以是有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而被迫清算的,还有由法院指定清算的,企业停止了继续经营或者是不经营了,投资人以及管理人员已经撤离,公司的股权已经全部转让了出去,最后就是有变卖资产方式来回收投资等方式终止外资企业。如果还有其它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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