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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女儿离婚归谁抚养(儿子女儿离婚怎么判)

一、

子女儿离婚归谁抚养

  儿子女儿离婚抚养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由母亲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孩子,可由父母协商决定;

  3.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应当遵从其个人意愿。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

离婚孩子归谁另一方必须付抚养费

  离婚孩子归谁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另一方必须付抚养费,一般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即父母对于子女负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既有人身属性,又有经济属性,且不附加任何条件,不因夫妻双方之间婚姻存续状态的变化而变化,它是子女抚养费请求权的基础。

三、

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未成年人教育、生活所必需的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也称抚育费,是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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