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限制规定(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规定)

一、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限制规定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限制规定如下:

  1.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由法律规定,他人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支付报酬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2.使用许可

  使用许可是指不需经作者同意,只需支付报酬即可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这种著作权限制方法,通常包括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两方面内容。

  (1)法定许可法定许可指在著作权法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不需经著作权人同意,但事后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的行为,即许可的付费使用。

  (2)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是指当著作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权利时,在国家有关管理部门依法一次性指定授权下,特定申请使用作品的人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支付合理的报酬。

二、

哪些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以下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限制规定(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规定)-图1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

不受著作权保护作品有哪些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都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及公式。这类作品通常没有创造性特征或只具有社会一般常识性特点,属于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共同精神财富,不能为任何人所专有,故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269480.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