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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理事故偏袒对方怎么办(交警处理事故偏袒对方)

一、

交警处理事故偏袒对方怎么办

交警处理事故偏袒对方怎么办(交警处理事故偏袒对方)-图1

  交警处理事故偏袒对方的处理办法是:提出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的条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的条件有:

  1.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

  2.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

  3.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4.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5.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不能复核一次后认为不公正而再次申请复核。

三、

交警不给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交通事故交警拖着不处理,可向处理事故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按照规定,交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一直拖着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投至上一级公安机关。

引用法条

  •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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