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夫妻能否财产公证给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给别人吗)

夫妻能否财产公证给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给别人吗)-图1

一、

夫妻能否财产公证给子女

  夫妻能财产公证给子女。

  父母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金钱,只要将金钱交付受赠与人即属于权利已转移,赠与人就不能再撤销赠与。父母将共同财产公证到孩子名下,如果是金钱财产,属于已经将钱交给孩子了,父母不能再主张撤销该赠与,这笔钱已经属于孩子了,所以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母在离婚时,无权主张要求分割该财产。

  如果赠与的是房产,那么必须办理过户或者公证,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共同财产已经经过公证,所以即便夫妻共同财产中包括房产,父母双方也不得主张撤销赠与,不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二、

夫妻财产公证后法院能否执行

  夫妻财产公证后法院能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三、

房屋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财产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3.提交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材料,比如合同、房产证等;

  4.公证员告知公证的法律意义;

  5.按照流程进行公证,出具公证书。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269915.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