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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对外担保是否有效(分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规定)

分公司对外担保是否有效(分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规定)-图1

一、

分公司对外担保是否有效

  分公司对外担保是有效的,如果符合其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对外担保的数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承担的不是连带担保责任的,则一般其担保行为是有效的。对于分公司不能承担的担保责任,可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

公司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1.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2.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立即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是在主合同依法审判或仲裁后,确认债务人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才行。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三、

公司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般需要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薄,担保人月收入证明,流水账单。文庄律师网提醒,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四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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