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产赠与与买卖过程的区别
房产赠与与买卖过程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
2.公证方面不同,房产赠与可以做房产赠与公证,而房产买卖不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
3.产权证不同,房屋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而房产赠与则没有这个要求,只要是自己名下的房产就可以赠与。
4.税费方面不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而二手房交易税费很低,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等。
二、
房产赠与给子女需什么手续
房产赠与给子女的手续如下:
1.带齐相关资料与子女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
2.进行房产评估;
3.办理赠与公证;
4.缴纳税费;
5.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
房产赠与子女协议书怎么写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房产赠与子女协议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