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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职权范围有哪些(公司监事会的职能)

一、

公司监事会职权范围有哪些

  公司监事会职权范围有:

公司监事会职权范围有哪些(公司监事会的职能)-图1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

监事会成员如何组成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

公司监事会承担公司债务吗

  公司监事原则上不承担企业债务,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具有法人财产权。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但是若是监事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或者是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监事应当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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