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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负有缴纳年费的义务吗(专利权人的权利有获得报酬权吗)

一、

专利权人负有缴纳年费的义务吗

  专利权人负有缴纳年费的义务。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二、

专利年费如何缴纳

  专利年费应当自被授予专利的当年开始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文庄律师网提醒,缴纳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可以保持专利状态的有效性。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三、

专利年费补缴滞纳金是多少

  专利年费补缴滞纳金的金额如下: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专利权人负有缴纳年费的义务吗(专利权人的权利有获得报酬权吗)-图1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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