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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要求赔偿标准(公司加班严重)

一、

公司加班要求赔偿标准

  公司加班要求赔偿标准如下:

公司加班要求赔偿标准(公司加班严重)-图1

  1.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2.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

加班事实的认定?

  加班的事实一般根据考勤记录确定,在延长工作时间内工作就可以认定属于加班。但如果约定或规定以及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了未经领导批准的加班无效,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内工作不可以认定属于加班。认定加班后应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

三、

用人单位强迫加班却不给加班费承担什么责任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用人单位强迫加班却不给加班费承担的责任有:

  1.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承担行政责任。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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