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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与保证责任怎么区分(过错责任承担原则)

一、

过错责任与保证责任怎么区分

  过错责任与保证责任的区分之处在于:

  1.过错责任是保证人在保证无效的情况下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保证责任是保证人在保证有效的情况下所承担的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2.过错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论保证的主观过错,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保证责任是由主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承担的履行责任;

  3.过错责任是保证人根据过错的大小对债权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担保责任是按照与债权人的约定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履行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

二、

民法典上的过错如何界定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

  民法典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所谓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极为疏忽大意的情况;而一般过失则是指尚未达到重大过失的过失。一般将故意和重大过失相提并论。

三、

过错责任可以自认吗

  可以。文庄律师网提醒,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异议的,可以自己承认事故责任,并且协商处理事故赔偿的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过错责任与保证责任怎么区分(过错责任承担原则)-图1

引用法条

  •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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