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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抚养权的一方有哪些权利(无抚养权的一方隐藏孩子)

一、

无抚养权的一方有哪些权利

无抚养权的一方有哪些权利(无抚养权的一方隐藏孩子)-图1

  无抚养权的一方的权利有:监护权、探望权、教育权、保护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当予以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

不满十岁的子女抚养权归谁

  不满十岁的子女抚养权的判决需要考虑子女的意愿,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

离婚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中确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向法院申请强执行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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