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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区别(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责任事故鉴定)

一、

医疗损害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是:

  1.鉴定性质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其性质上,属于行政鉴定,而医疗损害鉴定则是一项诉讼活。

  2.鉴定的目的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事实依据;医疗损害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涉嫌医疗事故罪和非法行医罪的刑事诉讼等提供事实依据。

  3.鉴定的启动权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权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医疗损害鉴定的启动权在法院及双方当事人。

  4.鉴定的委托方式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委托方式有两种;一是 行政部门转交;二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而医疗损害鉴定则是由法院统一对外委托。

  5.受理鉴定的权限不同。

  6.鉴定主体的范围不同。

  7.鉴定主体的责任方式不同。

二、

办理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久

  办理医疗事故鉴定需要45日。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出具鉴定书后应当送达当事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区别(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责任事故鉴定)-图1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三、

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文庄律师网提醒,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是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引用法条

  •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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