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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种类设定有哪些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分类)

一、

行政处罚种类设定有哪些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设定所具有的规定是: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二、

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1.书证。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书证是以其所载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出的思想内容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可分为原本、正本、副本、记录本、影印件和译本。

  2.物证。物证泛指以一切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3.视听资料。试听资料是利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储存等手段反映出的音响、影像或其他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如工商部门对违法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行为的录像。

  4.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了解行政违法行为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行政机关或组织所作的陈述,是行政处罚中使用比较普遍的证据形式。

  5.当事人的陈述。行政处罚案件中当事人的陈述主要是指行政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包括陈述、申辩、听证程序中当事人所作的辩解。

  6.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指接受委托或者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机构,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所作的书面结论。

行政处罚种类设定有哪些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分类)-图1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违法案件的现场,以及不便移动的物证等进行勘查、检验后作出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记录。

三、

行政处罚决定需要公开吗

  行政处罚决定原则上要公开。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公开。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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