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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东西不还属于什么行为(捡到东西不还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一、

捡到东西不还属于什么行为

  捡到东西不还属于不当得利行为。

  如果不当得利人拒不返还不当得利,且数额较大时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二、

捡到东西构成犯罪的处罚

捡到东西不还属于什么行为(捡到东西不还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图1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一般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

捡到东西可以索要报酬吗

  可以索要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民法典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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