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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如何办理(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效力)

一、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如何办理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办理流程:

  1.出具放弃继承声明书,而且最好是进行公证,应当亲自到其居住地的公证机关或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3.系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

遗产继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遗产继承权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继承人是否能在放弃继承权后反悔

  文庄律师网提醒,放弃继承权后在遗产处理前有正当理由、并有相关证据的能反悔。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无效,不能再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就不再享有继承权,不能再继承遗产。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如何办理(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效力)-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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