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司法解释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
文庄律师网提醒,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犯罪分子用作犯罪的毒品、毒赃,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窝藏毒品情节严重的规定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情节严重:
1.被包庇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2.包庇多名或者多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3.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被包庇的犯罪分子实施的毒品犯罪进行追究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三、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构成要件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认定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
4.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