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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从哪些方面认定(医疗事故罪哪年提出)

一、

医疗事故罪从哪些方面认定

  医疗事故罪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

证明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证据有哪些

  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X片等,这些资料是医生诊断时的重要 参考 ,对于认定医疗事故也具有很大价值。

医疗事故罪从哪些方面认定(医疗事故罪哪年提出)-图1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有的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人员用错药、发错药导致的,而患者当时所服用药品的处方笺的底方及其复印件、剩余药液及药品包装袋等。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手术中切除组织是证明有关手术失误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有条件,应尽可能保存。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因输血、输液反应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在实践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些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剩余液,故患方在输血或输液发生后,应注意保存静脉点滴剩余液和剩余的血液。

  6.死者尸体。对于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案件而言,死者尸体是最有力的证据。

三、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有哪些类型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承担完全责任,需要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承担轻微责任,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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