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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什么资料(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一起去吗)

一、

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什么资料

  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以下资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庄律师网提醒,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什么资料(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一起去吗)-图1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

法院进行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三、

法院强制执行要收费吗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要收费的。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引用法条

  •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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