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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被侵权的标准(名誉权被侵权的案例)

一、

名誉权被侵权的标准

  名誉权被侵权的标准如下:

  1.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2.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3.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4.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5.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 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 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二、

侵犯名誉权到哪里起诉

  侵犯名誉权到侵权行为发生地的者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

三、

名誉权侵权罪名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名誉权侵权罪名责任承担方式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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