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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重新鉴定的法律条款(刑诉法重新鉴定程序)

一、

刑诉法重新鉴定的法律条款

  刑诉法重新鉴定的法律条款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刑诉法重新鉴定的法律条款(刑诉法重新鉴定程序)-图1

二、

司法鉴定的对象有哪些种类

  司法鉴定的对象有的种类不仅包括传统的痕迹鉴定、笔迹鉴定和文件真伪鉴定、文书材料鉴定等,还包括如今的DNA亲子鉴定,书写时间鉴定,测谎检测,产品质量的检验,证件、证书、票证鉴定以及动、植物物质鉴定,边防出入境检查等。在司法实践中,专门性问题主要指物证技术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等专业学科领域内的问题,专门性问题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文庄律师网提醒您,鉴定的范围包括刑事物证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文物和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

三、

如何做司法鉴定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受理、不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或是原鉴定项目有遗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5.有些情行下是需要重新鉴定或复核的,司法鉴定机构可接受委托进行。

  6.出具鉴定文书,鉴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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