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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需要回避吗(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是陪审团)

一、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需要回避吗

1、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存在法定情形的需要回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回避理由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需要回避吗(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是陪审团)-图1

二、审判辅助人员包括哪些

1、法院的审判辅助职位主要有书记员,法警;其他辅助人员还有财会人员、驾驶员、保管员等。

2、书记员的职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作好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的准备、记录、整理、草拟等工作。法警的职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负责法庭开庭秩序的维持与安全保卫、负责对刑事案件被告的提押、看管、送解,负责按照法院的相关决定对有关人员实施拘传、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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