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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用(离婚协议书有什么要求)

一、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用

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不仅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必备材料,而且其内容也是确定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发生争议后,法院判决处理离婚后财产、子女纠纷的法律依据。

离婚协议书要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用(离婚协议书有什么要求)-图1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协议需要是合法的,并且需要包含关于离婚事项的问题,离婚协议是不能加附加的条件的,需要包含的内容包括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等。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离婚协议书条件怎样写?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二、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相关的夫妻之间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需要先通过友好的方式进行充分的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签署一份协议,这份协议经过双方的签署之后就自行生效了。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能选择诉讼的方式。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夫妻共同债务新规是怎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用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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