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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嘛(过了保证期限又承诺了担保)

一、

过了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嘛

  过了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的责任,债权人不能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文庄律师网提醒,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

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会重合吗

  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不会重合。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金融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会因权利人起诉或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延长。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对保证人两个阶段的双重保护,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前后相继的关系,先是保证期间,后是诉讼时效,二者不会发生交叉和重叠。

三、

保证的分类

  保证可以分为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过了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嘛(过了保证期限又承诺了担保)-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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