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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立案怎么处理的(报警立案处理流程)

一、

报警立案怎么处理的

  公安机关报警立案后,应该组织警力对案件进行侦查,抓捕嫌疑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二、

警察立案后能撤销吗

  警察立案后能撤销,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报警立案怎么处理的(报警立案处理流程)-图1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刑事犯罪立案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刑事犯罪立案的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引用法条

  •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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