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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如何办不动产权证(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能否过户给子女)

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如何办不动产权证(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能否过户给子女)-图1

一、

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如何办不动产权证

  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办不动产权证的方式如下:

  当事人可以携带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交付通知书等的证明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首次登记,然后领取房产证。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房屋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等资料。

二、

拆迁分的安置房的房产证要多长时间能拿到

  拆迁分的安置房的房产证什么时间能拿到要看当地政策,有的地方规定是满5年后,补缴土地出让金就能办理房产证。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么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引用法条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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