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生在校打架老师有没有责任
学生在校打架老师有没有责任,要依据教师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的责任,如果履行了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二、
学生打架怎么赔偿
学生打架的赔偿是,应当赔偿医疗、护理、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赔偿标准应根据实际支出和损失确定;造成残疾的,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遭受精神损伤的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
三、
打架报警后可以撤销吗
打架报警后一般可以撤销。属于轻微伤的,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的,可以一同到派出所要求撤案;如果造成一方或双方轻伤以上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已经报案就进入司法程序,是不能够撤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