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行政处罚的判断标准是什么(行政处罚行为的判断)

一、

行政处罚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判断标准是: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二、

行政处罚的措施有哪些?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我国行政法律之中并没有关于入罪、出罪以及从重处罚的相关规定,但是任何人一旦被相关机构判处了行政处罚之后,不管处罚轻重都会留有案底。而刑事案件,若是不满足入罪的条件,也就不需要考虑是否满足了犯罪要件,此时也无需考虑从重处罚的相关规定了。

三、

行政处罚法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法中止执行的情形有: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行政处罚的判断标准是什么(行政处罚行为的判断)-图1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282556.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