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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形(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一、

国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形

  国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形有:

  在限制人身自由(例如拘留、逮捕抑或是非法拘禁等情形),或者是故意殴打、虐待达到致人受伤或死亡的程度,受害人有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国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形(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图1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

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最少多少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最少要赔偿多少,国家赔偿的数额因各个案件情况不同,数额也不同,具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数额: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罪名、刑罚的轻重;纠错的环节及过程;赔偿请求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平均生活水平;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三、

国家赔偿不服可以起诉吗

  国家赔偿不服可以起诉,但要在法定时效内起诉。不服国家赔偿决定书时,赔偿请求人可以赔偿决定书之日作出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其上一级机关是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一十七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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