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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变更有什么条件(劳动合同的变更顺序)

一、

劳动合同的变更有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的变更条件如下: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二、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形式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条件的变化和劳动者岗位需求的变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可避免。

三、

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劳动合同变更一般遵循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有什么条件(劳动合同的变更顺序)-图1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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