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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突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南京突然辞退员工补偿)

一、南京突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应当根据辞退理由进行确定。以员工的过错而辞退的,不需要补偿;以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进行辞退的,应当按照该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非法辞退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辞退纠纷为什么要找律师

1、可以向律师了解相应的情况

目前很多劳动者对于劳动纠纷的法律规定没有特别了解,在发生纠纷后,对于自己能够争取哪些合法权益不太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找律师了解具体的情况,律师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可以告知可以争取到哪些合法权益。

2、可以让律师代为处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需要寻求法律手段的,可以找律师代为处理的,毕竟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需要的时间还挺长的,自己一个人去解决,就会消耗很多的时间,那么找律师解决,不仅可以节约时间,而且还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单位不需要给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过错而进行辞退的,无法给补偿,这里的劳动者过错一般是指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然后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南京突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南京突然辞退员工补偿)-图1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用人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合法辞退员工后,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应当按照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当您遇到辞退纠纷无法解决时,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我们的律师会尽快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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