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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百分之几(城镇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

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百分之几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一)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二、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病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二)发生外伤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经市(区)医疗保险处稽查科调查后,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未调查清楚或有异议的,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稽核科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三)发生门诊意外伤害:治疗终结后携带门诊病历、发票、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稽核科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百分之几(城镇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图1

三、

城镇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门诊统筹即在定点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标准为60元-100元/人。未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年报销限额为60元/人;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年报销限额100元/人。

  以上就是文庄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百分之几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于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方面的知识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文庄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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