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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的分割(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一、离婚房产的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综上所述,对房产需要有明确的规定,毕竟房产在购买的时候就有多种途径,如果是婚后由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的,如果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那么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有说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需要多少钱

诉讼离婚的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来判定: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如果能协议离婚就协议离婚,实在不能协商到一起,就只能通过起诉来解决,尤其是关于财产或者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这些就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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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的分割(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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