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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惩罚有哪些(拖欠工资处罚规定)

拖欠工资的惩罚有哪些(拖欠工资处罚规定)-图1

一、

拖欠工资的惩罚有哪些

  拖欠工资的惩罚有:

  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

拖欠工资怎么维权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拖欠工资的维权方式为:

  1.劳动者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

  2.可以找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来调解;

  3.可以去依法申请仲裁;

  4.或者依法去找人民法院处理。

三、

拖欠工资的诉讼时效多久

  1.劳动者追讨工资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2.如果劳动者在职的,仲裁时效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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