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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论述股权转让的概念、原则与限制)

一、

论述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论述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股权转让的流程

  股权转让流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三、

股权转让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论述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论述股权转让的概念、原则与限制)-图1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权、拒绝接受或拒绝付款,这就是股权的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

  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

  4.股权交付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

  5.受让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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