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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钱时对方借条丢了怎么办(还钱对方借条丢了怎么办)

一、

还钱时对方借条丢了怎么办

  还钱时对方借条丢了,能够要求债权人出具收条,表明债务人已经清偿债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二、

借条怎么样才有效

  1.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

民间借条有效期限是多久

  民间借条有效期限一般三年,该有效期从借条确定的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出借人(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对于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如期间向借款人主张过借款,那么一般自向借款人主张之日或者借款人明确拒绝还款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民间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法院的处理方式是依然要受理,如果在诉讼中,对方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诉讼时效的经过只代表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所以如果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引用法条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十五条

还钱时对方借条丢了怎么办(还钱对方借条丢了怎么办)-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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