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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赡养人可以是公婆吗(被赡养人可以是外婆吗)

一、

被赡养人可以是公婆吗

  被赡养人不可以是公婆吗。

  被赡养人的范围包括:

  1.子女父母的赡养;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被赡养人可以是公婆吗(被赡养人可以是外婆吗)-图1

二、

被赡养人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被赡养人的条件是必须是形成抚养关系的,所谓赡养,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与父母对子女无条件承担抚养义务不同,成年子女承担以经济支持为主要内容的赡养义务是有条件的。

  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当父母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困难时,法律并不强制子女对父母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

赡养义务纠纷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管辖,我国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文庄律师网提醒,选择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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