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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案件的诉讼程序(遗产继承案件的诉讼费)

一、

遗产继承案件的诉讼程序

  遗产继承案件的诉讼程序如下:

  1.立案起诉阶段

  (1)整理资料和证据:立案前需要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原被告的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关的继承诉讼证据,例如遗嘱公证书、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和赠与扶养协议等等。

  (2)书写和递交起诉状:起诉状虽然书写很简单,但要注意信息的齐全和合法,也要注意起诉状的格式,注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庭审阶段

  立案通过后,法院会发送传票,传票中会记载开庭的时间以及原告提供的各项起诉材料,供由被告参考并提出质证意见。在庭审期间,双方可就针对证据的效力、证据的证明能力以及证据是否真实合法等进行法庭辩论。甚至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当庭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和解。

  3.诉讼执行阶段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判决,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或者是上诉的,该判决生效。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原告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二、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应该提交的材料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等等。

三、

什么情况下必须通过诉讼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案件的诉讼程序(遗产继承案件的诉讼费)-图1

  1.没有遗嘱,且所有法定继承人就遗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2.有遗嘱(哪怕是公证遗嘱),但哪怕有一名法定继承人不认可遗嘱效力、不配合办理继承手续;

  3.有继承人下落不明或者不愿配合办理继承手续;

  4.继承人的身份资料不齐全;

  5.被继承人的遗产下落不明,需要调查未知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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