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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房屋产权50年和70年价格差多少)

一、

房屋产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

  房屋产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为:

  1.土地性质不同:产权为50年的房屋建筑是建设在综合用地或者工业用地上。产权为70年的房屋建筑只能是建设在住宅用地上。

  2.产权续期方式不同:50年产权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70年产权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3.落户情况不同:70年产权的房子是住宅属性,可以落户。但是50年是商业办公属性,不能落户。

  4.货款要求不同:70年产权的房子可以选择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且最多可贷款30年;而50年产权的房子则只能选择全款或使用商业贷款,且最多只能贷款10年。由此可见,70年产权的住宅最高可贷款年限要长于50年产权的房屋。

二、

房屋产权纠纷管辖

  1.房地产是不动产,无法移动,这类诉讼既不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不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能由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这样既便于原告起诉和举证,也方便了被告答辩和反诉。

  3.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便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这样既便于人民法院及时收集、核实各种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便于人民法院对生效裁判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

房屋产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房屋产权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房屋产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房屋产权50年和70年价格差多少)-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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