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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的量刑是怎样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吗)

一、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的量刑是怎样的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的量刑是怎样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吗)-图1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的量刑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此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

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区别

  1.买卖婚姻中的男女当事人对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男女当事人就结婚而言是自愿的。

  2.买卖婚姻行为的实施者是结婚男女以外的第三人,包括他们的父母。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实施者,既可以是男女双方本人,也可以是男女双方以外的其他人。

  3.买卖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关系本身是合法的,但索取财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有权拒绝给付,已经给付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若结婚后又离婚的,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一方索取财物给对方的生活造成困难的,法院可以判决酌情予以返还。

三、

买卖婚姻的特点主要是什么

  买卖婚姻的特点主要是:

  1.最大特点是以索取大量财物的目的;

  2.违反当事人的意愿;

  3.形式多样,常见的有高价彩礼、拐卖妇女;

  4.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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