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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挪用公款罪的表述)

一、

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挪用公款罪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2.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3.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二、

挪用公款判刑还能减刑吗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挪用公款判刑还能减刑,因挪用公款罪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规定条件的,就可以进行减刑。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受刑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相对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数额。也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时间。这里的数额较大也是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15万元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对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三、

挪用公款财产认定标准

  挪用公款财产认定标准如下:

  1.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围;

  2.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

  3.挪用公款数额大小,是否满足立案标准;

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挪用公款罪的表述)-图1

  4.是否有共同犯罪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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