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轻伤公安机关能撤案吗
轻伤案件公安机关不可以撤案。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撤销,因为轻伤涉及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是没有撤销的权利的,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结果,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才能撤销案件。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行为人与受害人和解,达成和解协议,是可以考虑从宽处罚。
二、
什么情况可以撤案
可以撤销案件的情形包括: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刑事立案条件有哪些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在管辖范围之内。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