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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强迫交易罪认定后 合同效力)

一、

强迫交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认定标准是指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其认定标准是:犯罪客体是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与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

强迫交易罪的情形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强迫交易罪情形如下: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强迫交易罪认定后 合同效力)-图1

三、

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自然人和单位可以构成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2.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谋取非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产;

  3.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对象是简单的对象,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可以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和威胁,而敲诈勒索罪只能使用威胁,如果行为人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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