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合伙剩余财产分配的方式是哪些(合伙财产分割)

一、

合伙剩余财产分配的方式是哪些

  合伙剩余财产分配的方式是根据合伙协议所约定的具体分配方式,由合伙人来进行分配。我们国家合伙企业法当中规定了,合伙企业如果要进行解散的话必须要进行财产方面的清算,对于债权债务关系要理清楚才能够完成解散

  合伙剩余财产分配纠纷的处理是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

合伙剩余财产分配错误怎么解决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合伙剩余财产分配错误的解决方式有:

  1.清算人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赔偿损失;

  2.清算人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三、

什么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财产性质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有独立性、完整性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1.独立性,合伙企业的财产独立于合伙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权益的表现形式,仅是依照合伙协议所确定的财产收益份额或者比例。

  2.完整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293983.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