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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后原有债务怎么处理(企业兼并的程序)

一、

企业兼并后原有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兼并后原有债务的处理方式是由存续的公司承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兼并的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但是不用进行清算。公司兼并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

兼并交易的原则具体有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企业之间实行兼并交易的应遵循的原则有:

  1.兼并后,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人格消灭的原则;

  2.兼并程序以及相关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的原则;

  3.自愿原则;

  4.公平原则;

  5.其他原则。

三、

企业被兼并员工如何维权

  企业被兼并若是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员工的维权方式为请求对方支付赔偿金。若是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若是劳动者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是对于仲裁的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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